——摘自《钢桶包装用户手册》
大多数钢桶都是用来储存危险性货物的,所以对于装有危险货物的钢桶的储存,国内外都有严格的要求,包括储存库房、环境、储存方法等等,都有标准规定。
1、钢桶装货物储存的基本要求
(1)装有货物的钢桶,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非露天库房里。
(2)装有危险化学品的钢桶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及储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3)如钢桶不得不露天堆放时,应符合防雨、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装有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的钢桶不得露天堆放。
(4)储存危险货物的仓库管理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6)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三种:
①隔离储存。即在同一库房里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货物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货物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
②隔开储存。即在同一库房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货物分离开的储存方式;
③分离储存。即在不同的库房或远离所有库房的外部区域内的储存方式。
(7)根据货物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货物不得与禁忌货物混合储存。详情请参阅本书附录3(严禁同库贮存的危险物品)。
(8)实桶应立式堆码,机械堆码时,Ⅰ类危险品不得超过2层,Ⅱ类危险品不得超过3层,Ⅲ类危险品不得超过4层。人工堆码时,各类危险品均不得超过2层。多层堆码时,最上层距离屋顶构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
(9)储存危险品的库房、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储存场所的要求
(1)储存危险货物的库房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2)储存库房的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3)储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①储存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
②储存场所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③储存易燃、易爆货物的库房,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4)储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
①储存危险货物的库房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通风系统应设有导出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
②储存危险货物的库房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3、储存安排及储存量限制
(1)危险货物的储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分项、钢桶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储存量及储存安排见表5-1所示。
表5-1 储存量及储存安排
储存类别
储存要求 |
露天储存 |
隔离储存 |
隔开储存 |
分离储存 |
平均单位面积储存量/(t/m2) |
1.0~1.5 |
0.5 |
0.7 |
0.7 |
单一储存区最大储存量/t |
2000~2400 |
200~300 |
200~300 |
400~600 |
垛距限制/m |
2 |
0.3~0.5 |
0.3~0.5 |
0.3~0.5 |
通道宽度/m |
4~6 |
1~2 |
1~2 |
5 |
墙距宽度/m |
2 |
0.3~0.5 |
0.3~0.5 |
0.3~0.5 |
与禁忌品距离/m |
10 |
不得同库储存 |
不得同库储存 |
7~10 |
(2)遇火、遇热、遇湿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货物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库房中储存。
(3)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货物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钢桶应采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仓库不准建在城镇中心,还应与周围建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易燃气体容器必须与易爆物品、氧化剂、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助燃物品的钢桶隔离储存。
(6)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7)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8)腐蚀性物品,其钢桶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库储存。
4、储存管理与消防
(1)养护
①货物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钢桶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②货物入库后,应采取适当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钢桶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③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2)出入库管理
①库房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②货物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钢桶质量、危险标志等;
③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④装卸、搬运货物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⑤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货物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⑥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货物;
⑦修理、换桶、清扫、装卸易燃、易爆货物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3)消防措施
①根据货物的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房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危险货物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②储存危险货物的库房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③储存危险货物的库房内,如有条件,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一般喷淋强度为15L/(min·m2),供水持续时间为90min。
(4)废弃物处理
①禁止在储存区域内堆放可燃废弃物品;
②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钢桶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③按危险货物的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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