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要求 |
说明 |
1 |
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 |
运输危险货物时,车辆运行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
2 |
不得在人口稠密的地方通行和停留 |
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运输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通过大中城市的市区和风景游览区。 |
3 |
非安全车辆,不得装运危险货物 |
三轮机动车、全挂汽车列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拉机和自卸汽车不得装运危险货物。 |
4 |
运输危险货物必须配备随车人员 |
运输爆炸品和需要特殊防护的烈性危险货物,托运人应派熟悉货物性质的人员指导操作、交接和随车押运。不得超装、超载。 |
5 |
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严禁吸烟 |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途中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
6 |
严格按计划作业,严禁拼装、超载 |
危险货物运输应优先安排,对港口、车站到达的危险货物应迅速疏运。行车人员不准擅自变更作业计划,严禁擅自拼装、超载。 |
7 |
应确保钢桶是否安全 |
危险货物装车前应认真检查钢桶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渗漏、破损,应由发货人调换钢桶或修理加固。一般情况下,钢桶应装入集装箱运输,如直接装车运输,必须增设防雨设施,以防钢桶遭遇雨淋。 |
8 |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装运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撒漏等措施。 |
9 |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装卸 |
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重压、倒置;使用的工具不得损伤钢桶,不准粘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污染物。货物必须堆施整齐、捆扎牢固,防止失落。损伤过程中,须关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
10 |
装卸现场必须符合安全装卸条件 |
危险货物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 |
11 |
如实告知货物性质 |
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不得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不得将危险货物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 |
12 |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意外情况 |
剧毒化学品在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必须产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